关于开展“电信杯”第二届江苏“留守儿童 全家福”摄影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市妇联、市摄影家协会: 为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关注民生”、“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和建立健全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精神和要求,扎实推进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为留守流动儿童办实事、做好事,今年初,省妇联和省摄影家协会联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首届江苏“留守儿童全家福”摄影志愿服务活动。在各级妇联和摄影家协会的高度重视和广大摄影爱好者的积极参与下,许多专业摄影工作者和业余摄影爱好者深入基层,走进留守儿童家庭,记录了许多感人的故事和场面,主办方共收到300多幅作品,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经研究,自今年9月起开展第二届江苏 “留守儿童全家福”摄影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留守儿童全家福”摄影志愿服务活动旨在动员社会力量,发扬志愿服务精神,以中国传统节日(中秋节、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等)为契机,通过摄影志愿者深入千家万户,寻找照片背后的故事和生动鲜活的例子,将留守儿童与父母短暂团聚的真实场景记录下来,让众多的留守儿童感受到家庭和社会的关爱,帮助留守儿童家庭增进亲情,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二、活动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2013年8月底止。 三、主要内容 1、活动以“与爱同行,送福到家”为主题,以孩子与父母团聚的纪实类生活照为主要内容,反映团聚亲情浓、励志创幸福的场景。照片要求真实挚朴,积极向上,力求鲜明、生动、有特色,表现力、吸引力、感染力强。 2、拍摄对象以留守儿童与父母为主,也可以有其他家庭成员参与。拍摄背景以农村家园或留守儿童父母工作、临时居住地点为主,如宅院、田间、建筑工地、服务企业等。拍摄内容以生活、劳动、学习、娱乐等亲子活动场景为主,如全家一起包饺子、放鞭炮、看电视、读书、上网、锄地、打球等,也可以是静态的全家福。摄影志愿者须填写“留守儿童全家福”作品登记表,每幅作品须配标题及150-300字的文字说明,内容必须真实、主题突出、文字简练。 3、必须是摄影者本人原创拍摄。作品风格和体裁不限,单幅、组照不限,黑白、彩色均可。数码照片不得小于2MB。合成及拼接照片不能影响作品真实性,并须作出说明。主办方拥有入选作品结集出版、展示的权利。作品涉及肖像权问题,由作者自行协商解决。 4、摄影者可登陆中国江苏网(www.jschina.com.cn)、江苏妇女网(www.jswomen.org.cn)、江苏摄影网(www.photo.js.cn)了解活动情况。拍摄后选出一张底片,冲洗2张照片,赠送给留守儿童及其父母。同时将数码照片及作品登记表报送省妇联儿童工作部邮箱(etb2012@163.com)。各地集中开展活动形成的作品以及个人所拍照片均报该邮箱。所发照片一个留守儿童家庭一般不超过3张。之前参加过评选的作品不再参加此次活动。 5、活动期间,主办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爱心影楼。凡有意为留守儿童家庭免费拍摄“全家福”照片的影楼,均可与当地妇联儿童部或省妇联儿童部联系报名。参加活动的爱心影楼既可以在当地为留守儿童家庭拍摄“全家福”,也可以参加省及当地妇联有组织的赴基层摄影志愿服务活动。 6、主办方将于2013年10月中旬组织评选,分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20名、入围奖若干名,对获奖作品颁发奖金和证书,并在相关网站及报刊上发表获奖作品。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摆上位置。各市妇联和摄影家协会要高度重视,将这项工作作为服务留守儿童及其家庭的务实之举,并与推进关爱留守流动儿童“蒲公英行动”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落实,抓紧抓好。 2、宣传发动,广泛参与。各市妇联要与当地摄影家协会、相关新闻单位密切合作,广泛宣传,结合各地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组织发动摄影家协会会员,摄影图片社、影楼等返乡过节的摄影师,以及摄影爱好者参与,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提高摄影活动的质量,进一步扩大受益家庭。 3、抓住时机,落到实处。各地要抓住节假日等家庭团聚的有利时机,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利用志愿者节假日返乡、“社会妈妈”探望留守儿童、新闻单位、摄影家协会组织下乡采风、农村中小学教师家访等多种途径,把摄影志愿服务活动落到实处。 投稿邮箱:etb2012@163.com 附件:“留守儿童全家福”作品登记表 江苏省妇女联合会 江苏省摄影家协会 2012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