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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平等*社会和谐”人物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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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5 10:01:0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男女平等·社会和谐”人物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实施方案,加强先进性别文化建设,兴起新一轮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热潮,江苏《莫愁》杂志社、江苏省男女平等宣传教育中心、江苏省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男女平等·社会和谐”人物摄影大赛。


一、作品内容

参赛作品须围绕“男女平等”主题,展示男女两性在职业发展、社会活动及家庭生活中平等共存、和谐相处、共同发展的丰富内涵,展示女性在职场与社会活动、娱乐与自我空间、爱情与亲子沟通等方面的无穷魅力。

参赛作品要求视角独特,题材新颖,富有朝气,形象创意,具有视觉震撼力。

二、参赛规则

1、彩色、黑白数码照片均可,参赛作品可以是组照(同一主题的多幅照片,而不是简单罗列),也可以是单幅作品。组照每组不超过6幅照片。每一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

2、参赛作品体裁题材不限,提倡作品艺术风格多样化,可以经过图片编辑工具进行后期处理,但不接受附加任何边框、水印、LOGO等修饰的参赛作品。

3、大赛只接受电子照片,不接受纸质照片。要求:使用高清晰度的数码相机并以最高精度拍摄,TIFF格式不小于30M、JPG格式不小于2MB以便制作放大。提交作品时附带作者简单的创意说明(字数限100字以内),并务请参赛作者注明自己作品题目、组照序号、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按上述顺序)。

4、参赛作品必须为本人所拍摄,不接受转载、剽窃等非本人作品;合作作品提交前,应取得其他合作者同意签名。

参赛者必须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物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因上述保证不实而导致的相关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主办单位因此受到损害的,有权追究投稿者的法律责任。

5、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已明确同意大赛主办方拥有其作品的使用权,主办方将该作品用于展览、展示、结集出版等,不再另付稿酬;如果参赛作品被主办方选用于所主办的报刊,则按报刊正常标准支付稿酬。

6、所有参赛作品,均视为同意接受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支持项目——新景图库代理销售,新景每售卖一次,都将按图片销售金额给予作者分成,分成比例及支付方式,另行签约。凡为江苏省摄影家协会会员,新景将优先代理销售其作品。

7、征截稿日期:2012年9月20日开始征稿,12月10日截稿,12月30日公布获奖作品名单。

8、大赛邮箱:syds@vip.sina.com;联系电话:025-86218063。联系人:张冉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颁发证书;

二等奖3名,奖金1000元,颁发证书;

三等奖6名,奖金500元,颁发证书;

优秀作品100幅,颁发证书。

所有奖金均以人民币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

四、组织结构

组委会

顾  问:王慧芬 江苏省文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李  蓁 江苏省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主  任:沈  遥 江苏省文联副主席、江苏省摄影家协会主席

副主任:张  武 江苏《莫愁》杂志社社长

        沈美华 江苏省妇女研究所所长、江苏省男女平等宣传教育中心主任

        吉龙生 江苏省摄影家协会秘书长

委  员:汪小农 朱丹丹程萍 张冉 戴燕梅   韩晔 张茜茹

评委会  

由组委会聘请省内有关领导和摄影专家组成评委会完成评选工作。

组委会设在《莫愁》杂志社。主办单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本次大赛享有最终解释权,向本次大赛投稿即被认为同意本启事所确定的参赛规则。

江苏省妇联《莫愁》杂志社

江苏省男女平等宣传教育中心

江苏省摄影家协会

2012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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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记录着前进中的风景,承载者逝去的回忆,用你手中的镜头让生活变得五彩缤纷,用照片写下每一天的喜怒哀乐,无论是专业达人、摄影发烧友,还是菜鸟一只,在这里都不重要,在按动快门的刹那,你就成了这里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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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10-5 10:06:5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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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会员 摄影大师

板凳
发表于 2012-10-5 18:33:1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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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12-2 21:59:1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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