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地灵人杰、经济繁荣、文化昌明。近现代一大批宜兴籍书画名家名扬中外。2008年,宜兴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书画之乡”。为把中国书画之乡这张文化名片打造得更亮丽,繁荣美术、书法、摄影创作,展示文化发展新成果,以此更好地为宜兴经济社会建设服务,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举办“中国书画之乡——宜兴市第二届美术书法摄影大赛”。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举办单位
由宜兴市人民政府主办,宜兴市文广新局和宜兴市文联承办。
二、组织机构
由市文广新局、市文联负责,并成立大赛筹备组委会。组委会设在宜兴美术馆,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组委会由市领导和市文广新局、市文联领导,以及美术馆、书画院、美协、书协、摄协、市徐悲鸿艺术研究会等负责人组成。
成立大赛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参展作品进行规范、公正评审。评审委员会由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三级美术、书法、摄影专家组成。
三、展出时间、地点
大赛作品将于2012年国庆节在宜兴美术馆、宜兴徐悲鸿纪念馆等地展出。
四、奖项设置
书法、摄影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入选奖若干名。
美术:分中国画、油画雕塑两类评奖,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入选奖若干名。
所有等级奖项同一作者不重复获奖。
五、出版画集
编印出版《中国书画之乡——宜兴市第二届美术书法摄影大赛作品集》,每位入选作者赠送一本,其余赠送社会各界,用于对外宣传。
六、征稿要求
凡宜兴户籍美术、书法、摄影作者均可投稿。
作品要求思想健康,寓意积极向上。提倡表现有地方特色的风物人情、祖国各地的大好河山、经济社会建设的主旋律。
美术、书法类参赛作品要求2012年新作,或未展示过的作品,提倡不要在画面上落年号款,以便今后对上投稿。
1、美术类
作品包括:中国画、油画、水粉、水彩、雕塑(不包含紫砂壶)等。
作品尺幅:中国画最大限于1.8×1.8米,最小限于68×68厘米;油画、水粉、水彩最小限于60厘米;雕塑最小限于50厘米。
中国画自行装裱;油画自行装框;水彩、水粉自行装裱或装框。外框尺寸不得超过2.5米。可以多幅投稿和分类投稿,将采取择优分类的方式入选作品。
2、书法类
作品尺幅:最大限于1.8×1.8米,最小限于68×68厘米,自行装裱,外框尺寸不得超过2.5米。
3、摄影类
作品要求:以纪实创作为主,题材不限,精放10英寸(长边),方片8×8英寸,异型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组照4—6张(用胶带相连),勿装裱勿加框,正面无任何作者信息作品标题。每位作者限投6幅(组),并附原始数据光盘,每张JPG格式不小于2MB,建议用RAW格式。注明作者姓名、作品题目、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七、评奖标准
作品提倡生活化、个性化,反对程式化、概念化,强调思想性、艺术性、社会性、情趣性,要有明显的艺术特征和趣味。美术、书法、摄影将按照各自的艺术标准分别评选。
八、作品收藏
1、特邀作者作品可供馆藏,并协商收藏费用。
2、美术、书法类获奖作者,必须无偿捐赠一幅四平尺以上的精品。
3、获奖中的部分作品协商收藏,由美术馆颁发收藏证书,并给予适当稿酬。
九、其他事项
1、大赛征稿工作从2012年3月启动。
2、送稿时间:2012年8月1日至10日。
3、送稿地点、联系人:
(1)美术作品:宜兴美术馆三楼,联系人:蒋苏荣 电话:87330260,邵静 电话:87905406;
(2)书法作品:宜兴美术馆三楼书协办事处,联系人:刘香云 电话:13706153595;
(3)摄影作品:市影剧公司三楼,联系人:徐星审 电话:87927508。
2、美术、书法作品展后退还作者,摄影作品来稿不退。美术、书法参赛作者,每幅作品需交30元报名费,用于评审和征退稿(摄影不收报名费)。
3、荐送优秀作品参加上级赛事。美术书法获奖作者,将享有今后提名展的优秀待遇。本次大赛的入选作者,可作为加入宜兴市美协、书协、摄协的入会条件之一。
宜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宜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