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入会细则是2014年8月根据无锡市摄影家协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上通过的《无锡市摄影家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经主席团研究而制定的,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和中摄协和省摄协对入会细则的修改作参考,我市摄协主席团和秘书处于2017年1月10日对原市摄协会员入会细则作出修改完善,本细则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申请人基本条件 凡提出加入无锡市摄影家协会的申请人,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 2、赞成无锡市摄影家协会章程并由本人提出申请。 3、无锡市常住居民或在无锡工作2年以上的新市民以及团体会员单位的会员。 第二条申请人业绩条件 申请人的业绩条件为积分制。积分为6分以上(含6分,其中必须有3分以上为无锡市摄协相关条件)者,可以提出入会申请。具体积分规定为: 1、从事摄影创作的申请人: 序号 | 业绩条件 | 分 值 (6分制) | A-1 | 入选中国摄协主办的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 | 5分/件 | A-2 | 入选中国摄协主办的品牌展览或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重要摄影展览(比赛);中国摄协主办的全国大赛铜奖以上。 | 3分/件 | A-3 | 入选中国摄协主办的其他全国性摄影征集活动(比赛);在中国摄协认证的,中国摄协媒体、业务部门主办的全国性摄影比赛获铜奖以上。 | 2分/件 | A-4 | 入选在中国摄协认证的,中国摄协媒体、业务部门主办的全国性摄影展览(比赛);在中国摄协媒体、业务部门主办的联谊活动获铜奖以上。 | 1分/件 | A-5 | 入选在中国摄协认证的,中国摄协媒体、业务部门主办的影友联谊活动。 | 0.5分/件 | B-1 | 获江苏省摄协主办的江苏摄影奖;全省摄影艺术届次奖或江苏省摄协主(联)办的摄影比赛(展览)中获金奖。 | 5分 | B-2 | 获全省摄影艺术届次奖或江苏省摄协主(联)办的摄影比赛(展览)中获银奖。 | 4分 | B-3 | 获全省摄影艺术届次奖或江苏省摄协主(联)办的摄影比赛(展览)中获铜奖。 | 3分 | B-4 | 获全省摄影艺术届次奖或江苏省摄协主(联)办的摄影比赛(展览)中获优秀奖。 | 2分 | B-5 | 获全省摄影艺术届次奖或江苏省摄协主(联)办的摄影比赛(展览)中获入选奖。 | 1分 | | | | C-1 | 在无锡市摄协主办的全市摄影艺术展览或无锡市摄协联办的摄影展览中获金奖。 | 5分/件 | C-2 | 在无锡市摄协主办的全市摄影艺术展览或无锡市摄协联办的摄影展览中获银奖。 | 4分/件 | C-3 | 在无锡市摄协主办的全市摄影艺术展览或无锡市摄协联办的摄影展览中获铜奖。 | 3分/件 | C-4 | 在无锡市摄协主办的全市摄影艺术展览或无锡市摄协联办的摄影展览中获佳作奖或优秀奖。 | 2分/件 | C-5 | 在无锡市摄协主办的全市摄影艺术展览或无锡市摄协联办的摄影展览中入选。 | 1分/件 | C-6 | 在无锡市摄影家协会网站或摄影图片中心举办过在线影展或由无锡市摄影家协会组织举办个人作品研讨会。 | 3分 | C-7 | 经无锡市摄影家协会推荐参加了具有较大影响的影展,或受国外著名摄影机构邀请、市摄协推荐在国际交流中举办个展。 | 4分 | C-8 | 在无锡市摄协团体会员主办的团体会员届别展或多个团体会员联合主办的届次展中获金奖 | 3分 | C-9 | 在无锡市摄协团体会员主办的团体会员届别展或多个团体会员联合主办的届次展中获银奖 | 2分 | C-10 | 在无锡市摄协团体会员主办的团体会员届别展或多个团体会员联合主办的届次展中获铜奖 | 1分 | C-11 | 在无锡市摄影图片中心入库(特一级、特二级、特三级图片) (一级、二级、三级图片) | 1分/幅 0.5分/幅 | C-12 | 在无锡市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培训班学习结业 | 2分 |
说明: 1、同一件作品多次获奖、入选、发表的,只计算一次分值(分值不同时按最高分计算)。以组照形式获奖、入选、发表的作品,视为一件作品。 2、获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等同于获金、银、铜奖及佳作奖。 3、作品获得国外重要大展、大赛铜奖以上奖项和在全国性各摄影媒体、报刊发表作品的,视具体情况作为申请人业绩的参考要素。 2、从事摄影理论研究的申请人: 序号 | 业绩条件 | 分 值 (6分制) | D-1 | 摄影文章获省、市摄协文艺评论奖金奖 | 4分/篇 | D-2 | 摄影文章获省、市摄协文艺评论奖银奖 | 3分/篇 | D-3 | 摄影文章获省、市摄协文艺评论奖铜奖 | 2分/篇 | D-4 | 摄影文章获省、市摄协文艺评论优秀(入选)奖 | 1分/篇 |
说明: “摄影文章”指摄影理论、评论、史论、创作体会、作品点评、器材点评、技术探讨等文章,但不包括摄影简讯、消息等新闻体裁的稿件。文章不少于800字/篇。 3、从事摄影教育的申请人: 序号 | 业绩条件 | 分 值 (6分制) | E-1 | 在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从事专职摄影教育工作,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 4分 | E-2 | 在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从事专职摄影教育工作,具有中级职称5年以上。 | 3分 | E-3 | 获摄影专业硕士以上学历。 | 3分 | E-4 | 在培养摄影人才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并成绩突出,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力。 | 3分 |
4、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或摄影图书出版的申请人: 序号 | 业绩条件 | --分 值 | F-1 | 在媒体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或从事摄影图书出版等专业工作,具有相关专业副高以上职称。 | 4分 | F-2 | 在媒体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或从事摄影图书出版等专业,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连续工作5年以上。 | 3分 |
注: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仅表示达到申请入会的条件,并不作为必定入会的资格。 第三条报送材料与申请程序 1、报送材料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需真实、有效、规范。具体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凡具备上述基本和业绩条件,并自愿申请加入无锡市摄影家协会的个人,均须按要求填写《入会申请书》和二张一寸半标准像; (2)从事摄影创作的申请人,应提交本人拍摄的作品4件(10英寸,背面标注作品名称),作品获奖、入选、发表等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3)从事摄影理论研究的申请人,应提交获奖、发表、入选等有效证明材料; (4)从事摄影教育的申请人,应提交单位开具的任职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职称证明和其他有效证明,并提交关于摄影教育的不少于800字的摄影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不限); (5)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和图书出版的申请人,应提交单位开具的任职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职称证明和其他有效证明,并提交有关业务且不少于800字的摄影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不限)。 (6)申请人需认真填写申请表和入会打分表,并把申请表、打分表、入会作品(4幅)和个人标准像电子文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及有关材料刻成光盘。 (注:在申报纸质材料的同时须提供所有材料的电子文件。) 2、申请程序 申请人应由两名无锡市摄协会员介绍,并在材料上签署意见后亲笔签名,再将纸后材料、二张标准像、入会作品、获奖复印件和光盘一起送交无锡市摄协秘书处。 第四条审批程序 1、无锡市摄影家协会秘书处负责接收和审核入会申请材料; 2、无锡市摄影家协会秘书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条件组织初审,关由主席团审批。 第五条入会手续和会费缴纳 1、申请人的入会申请被批准,需按要求办理入会手续并缴纳会费后,成为无锡市摄影家协会会员。无锡市摄协将及时为其发放会员证; 2、连续5年未缴纳会费(交终身会费者除外),并长期不参加活动者,保留会籍,暂停通知其参加协会一切活动,等补齐手续后再恢复。 第六条本细则经无锡市摄影家协会主席团会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属无锡市摄影家协会。 无锡市摄影家协会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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